GBZ/T189.8-2007 工作场所物理因素测量第8部分:噪声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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836 发布日期:2017-03-15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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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 范围
本标准规定了工作场所生产性噪声测量方法。
本标准适用于工作场所生产性噪声的测量。
2 测量仪器
2.1 声级计:2 型或以上,具有A 计权,“S(慢)”档。
2.2 积分声级计或个人噪声剂量计:2 型或以上,具有A 计权、“S(慢)”档和“Peak(峰值)”档。
3 测量方法
3.1 现场调查
为正确选择测量点、测量方法和测量时间等,必须在测量前对工作场所进行现场调查。调查内容主要包括:
3.1.1 工作场所的面积、空间、工艺区划、噪声设备布局等,绘制略图。
3.1.2 工作流程的划分、各生产程序的噪声特征、噪声变化规律等。
3.1.3 预测量,判定噪声是否稳态、分布是否均匀。
3.1.4 工作人员的数量、工作路线、工作方式、停留时间等。
3.2 测量仪器的准备
3.2.1 测量仪器选择:固定的工作岗位选用声级计;流动的工作岗位优先选用个体噪声剂量计,或对不同的工作地点使用声级计分别测量,并计算等效声级。
3.2.2 测量前应根据仪器校正要求对测量仪器校正。
3.2.3 积分声级计或个人噪声剂量计设置为A 计权、“S(慢)”档,取值为声级LpA或等效声级LAeq;测量脉冲噪声时使用“Peak(峰值)”档。
3.3 测点选择
3.3.1 工作场所声场分布均匀(测量范围内A 声级差别﹤3dB(A)),选择3 个测点,取平均值。
3.3.2 工作场所声场分布不均匀时,应将其划分若干声级区,同一声级区内声级差﹤3dB(A)。每个区域内,选择2 个测点,取平均值。
3.3.3 劳动者工作是流动的,在流动范围内,对工作地点分别进行测量,计算等效声级。
3.3.4 使用个人噪声剂量计的抽样方法参见附录A。
3.4 测量
3.4.1 传声器应放置在劳动者工作时耳部的高度,站姿为1.50m,坐姿为1.10m。
3.4.2 传声器的指向为声源的方向。
3.4.3 测量仪器固定在三角架上,置于测点;若现场不适于放置三角架,可手持声级计,但应保持测试者与传声器的间距>0.5m。
3.4.4 稳态噪声的工作场所,每个测点测量3 次,取平均值。
3.4.5 非稳态噪声的工作场所,根据声级变化(声级波动≥3dB)确定时间段,测量各时间段的等效声级,并记录各时间段的持续时间。
3.4.6 脉冲噪声测量时,应测量脉冲噪声的峰值和工作日内脉冲次数。
3.4.7 测量应在正常生产情况下进行。工作场所风速超过3m/s 时,传声器应戴风罩。应尽量避免电磁场的干扰。
3.5 测量声级的计算
3.5.1 非稳态噪声的工作场所,按声级相近的原则把一天的工作时间分为n个时间段,用积分声级计测量每个时间段的等效声级LAeq,Ti ,按照公式(1)计算全天的等效声级:
1 n
LAeq,T=10lg(---- Σ Ti100.1LAeq,Ti)dB(A)............(1)
T i=1
式中:
LAeq,T ——全天的等效声级;
LAeq,Ti ——时间段Ti 内等效声级;
T——这些时间段的总时间;
Ti——i 时间段的时间;
n ——总的时间段的个数。
3.5.2 8h 等效声级(LEX,8h)的计算
根据等能量原理将一天实际工作时间内接触噪声强度规格化到工作8h 的等效声级,按公式(2)计算:
Te
LEX,8h=LAeq,Te +10lg ---- dB(A)............(2)
T0
式中:LEX,8h——一天实际工作时间内接触噪声强度规格化到工作8h 的等效声级
Te——实际工作日的工作时间;
LAeq,Te ——实际工作日的等效声级;
T0——标准工作日时间,8h。
3.5.3 每周40h 的等效声级
通过LEX,8h 计算规格化每周工作5 天(40h)接触的噪声强度的等效连续A
计权声级用公式(3):
1 n
LEX,w=10lg(---- Σ 100.1L(EX,8h)i)dB(A)............(3)
5 i=1
式中:LEX,w——指每周平均接触值;
LEX,8h——一天实际工作时间内接触噪声强度规格化到工作8h 的等效声级;
n——指每周实际工作天数。
3.5.4 脉冲噪声:使用积分声级计,“Peak(峰值)”档,可直接读声级峰值Lpeak。
4 测量记录
测量记录应该包括以下内容:测量日期、测量时间、气象条件(温度、相对湿度)、测量地点(单位、厂矿名称、车间和具体测量位置)、被测仪器设备型号和参数、测量仪器型号、测量数据、测量人员及工时记录等。
5 注意事项
在进行现场测量时,测量人员应注意个体防护。
附录A
(资料性附录)
使用个人噪声剂量计的抽样方法
A.1 抽样原则
在现场调查的基础上,根据检测的目的和要求,选择抽样对象。
A.2 抽样对象的选定
在工作过程中,凡接触噪声危害的劳动者都列为抽样对象范围。抽样对象中应包括不同工作岗位的、接触噪声危害最高和接触时间最长的劳动者,其余的抽样对象随机选择。
A.3 抽样对象数量的确定
每种工作岗位劳动者数不足3 名时,全部选为抽样对象,劳动者大于3 名时,按表A.1 选择,测量结果取平均值。
表A.1 抽样对象及数量
劳动者数 采样对象数
3~5 2
6~10 3
>10 4
附录 B
(资料性附录)
工作场所噪声等效声级参考接触限值
实际工作中,对于每天接触噪声不足8h 时的工作场所,也可根据实际接触噪声的时间和测量(或计算)的等效声级,按照接触时间减半噪声接触限值增加3dB(A)的原则,根据表B.1 确定噪声接触限值。
表B.1 工作场所噪声等效声级接触限值
日接触时间(h) 接触限值[dB(A)]
8 85
4 88
2 91
1 94
0.5 97.