环保装修材料中的有害物质并非“零”排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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771 发布日期:2017-03-16 【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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环保装修材料,其释放的、含有的有害物质在国家相关控制标准允许范围以内。从下面标准看出,装修装饰材料中有害物质的限量都不是“零”,当用释放量、含有量在允许范围内的装修材料装饰新房时,由于使用材料的多少、室内空间的大小、室内空气的流动等诸多因数,装修完后室内空气中甲醛的危害也普遍存在。
《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木家具中有害物质限量》国家标准GB18584-2001规定:
甲醛释放限量 ≤ 1.5 mg/L
《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》国家标准GB18580-2001规定:
甲醛释放限量 ≤ 1.5 mg/L
《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溶剂型木器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》国家标准GB18581-2001规定:
挥发性有机化合物(VOC) ≤ 750 g/L
苯含量 ≤ 0.5 %
甲苯和二甲苯总和 ≤ 10 %
《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内墙涂料中有害物质限量》国家标准GB18582-2001规定:
挥发性有机化合物(VOC) ≤ 200 g/L
游离甲醛 ≤ 0.1 g/kg
《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胶粘剂中有害物质限量》国家标准GB18583-2001规定:
游离甲醛 ≤ 0.5 g/kg
挥发性有机化合物(VOC) ≤ 750 g/L
苯含量 ≤ 5 g/kg
甲苯和二甲苯总和 ≤ 200 g/kg
《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壁纸中有害物质限量》国家标准GB18585-2001规定:
甲醛 ≤ 0.12 g/kg
《室内装饰装修材料 地毯中有害物质限量》国家标准GB18587-2001规定:
总挥发性有机化合物(TVOC)≤ 0.5 mg/(m2.h)
甲醛 ≤ 0.05 mg/(m2.h)
《混凝土外加剂中释放氨的限量》国家标准GB18588-2001规定:
氨释放限量 ≤ 0.10 % (质量分数)